星期五, 12月 11, 2020

 


四十一年前那個寒冷的冬天(三)

被逮捕後的情形


         1979 1213日,我在花園新城的家裡被逮捕。一清早,天微白,急促的敲門聲敲在我家門上。來了,這兩天預料得到的大逮捕終於來了。「不要慌,我會回來!」我簡單交代了我太太。可能是這兩天會抓人的形勢很明顯,而且兩個月前的傳聞已經使我有了心理準備。因此,忙亂中我也不記得有沒有問他們有無拘捕令之類,當時覺得反正也跑不掉。穿好衣服,三、四個人左右挾著我帶下樓,有沒有銬著也記不得了。其他人還留在屋裡翻箱倒櫃找「反動資料」。


        我被推進車子後座中間,左右各有一人夾著我。車子從我住的山腰社區往城裡開。天剛亮,路上行人、車子還不算太多。沿途熟悉的景物一幕一幕消失在身後。我知道,會有一陣子看不到這些了。我將遠行。


        車子開進景美秀朗橋邊的軍事看守所(就是現在的人權博物館,當時的大門在現在大門再往前一些,約現在軍事法庭與第一法庭之間,現在封起來),首先看到的是王拓,他剛下車,被推進軍事法庭,隨後我也被押進同一個法庭,訊問基本資料,然後諭令收押。出來時看到另一輛車子開進來,裡頭是林義雄。「都來了!」我心理自言自語,這是一場掃蕩式的大逮捕。


        進了押房,裡邊已經有四、五個人,還算友善的接納我的到來。後來他們跟我說,前兩天押房裡的人就在大調動,猜想有大案子。他們是被控走私,漁船載一些中國貨品、洋煙之類。那時是「動員戡亂時期」,戒嚴時期,什麼事都扯到國家安全、軍事安全,所以,案子歸「軍法」管。


        出獄以後,家人才告訴我,那一天抓捕我的,並不是只有一組。竟然有四組。新店我住的地方一組,我彰化老家一組,1979 年初我結婚,我太太在東海的懷恩中學教書,因為我一位當兵認識的好朋友賴德和在省交響樂團服務,算省府員工,離東海不遠的黎明社區是省府新建的眷社區,他們住那裏,因此我也在那裡租屋而居。住不到半年,因為要到美麗島雜誌,就搬到台北,原來租的就由我太太一位好友續租。13日一早,一組人來花園新城抓我之前一刻,我太太就接到她好友從台中打來的電話,說警察帶著一組人要去抓我,剛離開。我太太說,收網隔天,報紙編派給我的形象定位是「狡兔三窟」的狡詐之徒,行蹤複雜、來往不定,落腳點多等等。沒想到,20幾年後,碰到一位在上庠執教的東海學弟,1979 年我搬離東海墓園邊果園農舍後,他接手。他告訴我,1979 年大逮捕那天一早,果園也去了一組人要抓我。原來我還不只是「三窟」,還是「四處」為家!當年羅網之密,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可見一斑。


        羅網之密,再舉一例。在安坑審訊時,有一天,審訊者拿了一堆資料往我面前桌上一攤,我一看嚇了一跳。桌上這些黃澄色的稿紙,是我以前喜歡用的橫格式的稿紙,攤在我面前的就是我大學時寫給一位在美國教書的林毓生教授的信。我沒有直接受教於林先生,但在自由主義思想上很受其影響,我在信中會就台灣的現實政治發議論,對當權的國民黨政權多所批判。當時臺灣還有郵電檢查,因此有時會將要寄給林先生的信,托在外商公司工作的哥哥在出國出差時在香港投郵。然而,現在這些信的原件,而不是復印件,竟然攤在我面前,這不就等於向我展示他們不只可以在台灣郵電檢查,也有能力把羅網張到香港嗎?這一個小小的動作對我心靈的衝擊很深很重,彷彿《一九八四》的情景真實再現眼前。這也使我想起大學時,學校的軍事教官幾次對我說:「陳忠信,你的鄰居都不講話的喔!」當然,我住的果園農舍邊,除了百來公尺外東海花園的文學前輩楊逵外,就是東海公墓的「好兄弟們」。但是,不管在日治時代,還是國民黨統治時代,楊逵都不是「不講話」的,相反的,他是像卡繆說的,「一個說『不』的人」,一位「反抗者」!從教官對我的關注,我想,我身邊的羅網應該很早就慢慢張起來了吧?!


        在軍事看守所待了一、二天,我被轉押到另一個地方。坐上車子,模糊印象中記得好像有蒙上眼睛。我雖住在新店,但搬來不到半年,除了到台北主幹道的北新路外,我對地理環境不熟,不知道要押到那裡。我只記得車子開了不很久,但也不是馬上到的距離,感覺比從我家到軍事看守所還近一點,在一棟房子前停下來,推測應該在離景美新店不遠的郊區。有點荒涼,周邊沒什麼建築。這片房子,裡面一間一間小房間,我被押進其中一間,長方形,大約二、三坪左右。中間擺著不大的桌子,兩側坐人,我這側一個人,背向門,我的對面通常坐兩人,有時旁邊會再拉椅子坐其他人,是軟硬兼施偵訊我的。他們背後的窗子永遠拉著窗簾,我在那裡沒見拉開過。有一次,偵訊者一人暫時出去,留下的一人可能心地比較善良,拿張面紙寫:窗簾後有錄音。暗示我注意。


        在這不見天日只見永遠開著死白日光燈的小房間內,時間空間對你不再有意義。被偵訊者空間的感覺被剝奪了,你不知道身在何處,除了他們,你不曉得周邊有誰,你也不曉得外面的世界現在怎麼樣了;時間的感覺也被剝奪了,你不知道白天黑夜,你不知道日子過了多久,你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時候。連你被疲勞偵訊了多久你都搞不清楚。你生理上可能很累了,但你不敢放鬆,怕掉進他們問話的陷阱,你撐著,但最後你撐不過生理的限制,你迷迷糊糊,你神智比較耗弱,你會比較配合他們的「引導」去「自白」。


        這樣日以繼夜的審訊,不斷的要你「自白」,只要他們不滿意就一再叫你重寫,寫到他們滿意為止,然後再逼另一個問題。一波一波你來我往的攻防,他們想套你寫下他們要的東西,你怎麼接觸了反動的思想,思想變得偏激起來,開始對政府有偏見;跟誰跟誰認識,然後怎麼樣怎麼樣參加了黨外的偏激活動……,最後又怎麼加入美麗島雜誌,參加了高雄這場暴力活動,等等。我則設法能不講的就不講,避重就輕,但他們會從各個角度、運用各種資源來一點一點擠你,甚至利用一些人政治性格的弱點,或者人性的弱點,來對你威脅利誘。大概不脫「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那一套。


        記不得是跨世紀剛開始的那一年,有一次到北京,當地一位文化界朋友拿一份電腦打印的文稿送我,是北京知名作家王力雄寫的〈新疆追記〉長文(後來收入他2007年出版探討新疆問題的專著《我的西域,你的東土》第一篇),說可以幫助我瞭解中共治下的中國。那是王力雄去新疆收集資料,準備寫新疆民族問題的著作,結果被安全單位以涉嫌泄漏國家機密為由逮捕,關押 42天後釋放。王力雄以此經歷寫成 56 萬字的長文,敘述去新疆的經過,被捕後審訊期間的心理翻騰、恐懼、尊嚴、與權力方的攻防曲折動人,我看了以後嚇了一跳,那審訊拘押過程中很多的情節、過程,心理的翻騰、恐懼、尊嚴、攻防,竟是諸多似曾相識。難說這不是不同時空下不同權力體對異議者的「同構」式反應?


        我在那間小房間日夜接受審訊,前後大約有一個月。我被送回秀朗橋邊看守所後可以一星期寫一封信,我的第一封信是 1980 1 20 日寫的。因此大概可以推定在安坑那裡約一個月。那一個月中,我唯一一次看到認識的人是黃信介。審訊時,上廁所或回地牢睡覺,他們都要先看有沒有同案的人也要移動,他們的佈署是讓你完全孤立,從資訊、從心裡感覺等等都是孤立的。那一次大概是沒有聯繫好,我好像要回地牢睡覺,黃信介好像要如廁,我們就在要進地牢樓梯邊的天井碰到了,他們緊張的把我們往不同的方向推開。


       當時,我一直以為是關在地牢裡,因我被送來就直接到審訊小房間,開始你不曉得是白天還是黑夜的審訊,印象中經過很長一段時間才帶你走下「地下室」牢房,在明亮的日光燈下睡覺,偵訊室、地牢之間來去,印象中就是下地下牢房睡覺,到地面偵訊室審訊。直到出獄後很久我都還這樣記憶。2009年,一些獨立媒體記者報導這處廢置的接待室內散置的白色恐怖統治時期檔案,才使這當年不義統治遺址再次暴露在國人眼前。後來促轉會成立,開始要清理這些遺址,兩度邀我前往,一次是他們請規劃專業人員前往探勘,邀我前去,提供我的回憶;一次是舉辦「不義遺址踏查」活動,請我向活動學員解說當年相關問題。因這兩次活動,我才突破當年只在地牢、偵訊室來來去去的限制,而對整個遺址有全貌的認識。原來我記憶的「地牢」是建在一個高崗邊斜坡,從坡下側邊有小路、有門可以通往那片牢房,但當年我們是從建在高崗上那片偵訊室,直接經由一道下坡的階梯,通往依斜坡而建、陰暗的密閉牢房。這個我們不知道的空間布局,使得被押者的記憶是關在「地牢」。不知這是不是一種有意的心理威嚇?


                                          2019 在促轉會之活動中走入昔日之「地牢」 

                                         (翻拍自:自由電子報 2019-12-29)



       2019年促轉會邀請,重履當年被審訊的「安康接待室」。這位置是審訊間的天井,

       文中說「撞見」黃信介就在這裡。我右手邊相片邊緣處即文中所說「地牢」之入

       口;我被偵訊之偵訊室在我左手邊後方之甬道。(取自促轉會網頁)



        回到秀朗橋邊的軍事看守所後,可以開始有限制的通信,但不能與家人、律師會面。我們不曉得全案的狀況如何,也不知道外邊怎麼樣了。這樣一直待到有一天通知我帶自己的東西,不知是移房還是押送其他地方。在押房走道上看到去年十月跟陳映真一齊被抓放的李慶榮,也帶著私人物品經過,看來是移房,心想那陳映真是不是也又進來了?後來知道沒有,前幾個月因外在壓力,放了陳映真,李慶榮一齊放了,這次美麗島大逮捕,李慶榮雖沒關連,但順便抓了也不會有人講話,陳映真則比較動見觀瞻。可見國民黨權力當局也是柿子掐軟的吃。


        我被領到另一個房間,開門,一位臉部扭曲,蓬頭亂髮、不修邊幅的人,本來躺著,看到我進來,突然坐起身來,以一個舉手禮般的姿勢向我打招呼,高聲叫著:「忠信啊!」我心裡疑惑著,這個像江洋大盜的人是誰,怎麼會認識我?正當我還在疑惑時,他又叫著:「忠信啊,你袂記得我喔?我紀老師紀萬生啦!」我疑惑著問他:「你紀萬生紀老師?」是的,我真的認不出來。他整個臉都扭曲變形,不講我不會認出他就是紀萬生。他是全案被刑求得最嚴重的人之一。我們只相處了很短的時間,他就被叫帶東西移到別的押房去了。


       過完農曆新年,耳聞不會全部軍法審判。果然,27日通知我們移送。從秀朗橋邊的軍事看守所押送博愛路台北地院,簡單訊問後,行禮如儀,諭令收押,押送土城看守所。開始另一個階段。


        來這裡沒兩天,從雜役(這裡是一般司法的看守所,所以被押人都是一般司法案件尚未定讞的司法被告,這些雜役也是被押人,但被挑出來幫獄卒處理押房的一些雜事,他們可以在押房範圍內較自由流動)口中聽到林義雄家滅門血案的震驚消息,但也只是片斷不全的訊息。震驚之餘,也無能為力,只能忐忑不安地看事情怎麼發展。


        接著,有限度知道了軍法審判那邊的一些情形。他們宣判後,換司法這邊上場。3 31 日我和其他 32 位難友被以「多眾集合為暴行脅迫,率先助勢」這個可笑的罪名起訴。我們當然不服,不屈服,出庭審判時,我跟張富忠銬在一起,我們對著眾人,高舉被銬著的手臂。我們像個「反抗者」,再一次向國民黨權力集團說「不」。


        接下來,一審、二審,我都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3年,我們當然不服,上訴到最高法院,但很快就被駁回。1014 日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庭駁回我們的上訴,全案三審定讞。移送龜山監獄執行。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

            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

            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

            慕他顯現的人。」

                                             (新約.提摩太後書,第四章第七至八節)


是的,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我的生命也要開始一個新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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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2月 10, 2020

 四十一年前那個寒冷的冬天(二)

高雄事件發生情形




        這事過後,政治氛圍愈形詭異緊張。美麗島雜誌社各地的服務處相繼遭到暴力挑釁。大約第3期出版後,高雄服務處遭一群年輕人攻擊;南投服務處成立,附近街頭出現軍隊演習;台中服務處為吳哲朗辦「坐監惜別會」,憲警包圍會場,並出現武裝軍人;11月底,一群年輕人闖入大龍峒黃信介住家,以斧頭砸毀家具;高雄事件前幾天,一群年輕人在晚上持利斧闖進第二天要成立的屏東服務處,砸毀家具,攻擊工作人員。一連串密集的暴力挑釁行為,很明顯是精心策劃的。但這並沒有使黨外力量退卻,反而更群情激憤。像施明德在黃信介家被攻擊後就揚言要向國民黨申請槍枝自衛。這當然是激憤之言,但確實反映了當時整個對立螺旋般不斷上升的緊張情勢。


        當時整個的氣氛是,你就是要跟他(指國民黨)拼,否則它就會更加欺壓過來,你越用那種法西斯的暴力手段來欺壓,我們就越要集結人民的力量反抗你。儘管當時我們有感覺情勢對立在升高,但並沒立即會被撲殺的緊迫感,認為外面的對立應該不會影響到雜誌的編輯作業。所以這期間編輯部還兩度搬家。先是因雜誌出刊後氣勢高漲,總部人來人往,所以搬到離原來地方不遠的巷子裡,林義雄住家(也就是現在的義光教會)的樓上,艾琳達住在那裏(大逮捕時施明德從這裡脫逃),我們跟她合租。但沒很久,我記不得什麼原因,許榮淑又租下永康街永康公園附近一間公寓的二樓,準備第五期編好送印後搬過去(大逮捕時張富忠在此被捕)。


       12 10 日那天,我在編輯部忙著第五期的編輯工作,原先沒有計畫要南下。張富忠進來跟我說,昨晚姚國建等高雄服務處的義工,開著宣傳車在市區宣傳第二天人權日的活動,被鼓山分局抓去施暴,引發黨外群眾包圍分局(後來稱作「鼓山事件」),問我要不要一起下去看看?看來情勢愈來愈緊張,那天,各報都刊載,高雄地區戒嚴司令部已經將原定 20日開始的冬令宵禁提前到今天開始實施。針對今晚活動的意味不言而喻。我想即使以雜誌編輯的身分,也該下去實地了解,就跟富忠兩人到火車站前現在新光百貨那地方搭遊覽車南下。當時那地方是一片空地,長程遊覽車都在此攬客。一年多前(1978. 10. 15),施明德與艾琳達那場由雷震證婚的黨外「政治婚禮」,就在隔著許昌街的中國大飯店(現已改建)舉行。當時正在進行中央民代增補選,會場擠滿黨外人士,以及老政治犯,有幾百人之眾,是一次盛大的政治聚會。雷震被蔣介石關了十年出獄(1970.9.4)後,一直被國民黨特務緊密監控,很少公開露面。他在典禮上很高興的講了十幾分鐘話,來賓不斷報以熱烈的掌聲,形同向這位追求自由民主並試圖組黨的先行者致敬。這可能是雷先生生前最後一次活動。我跟許多黨外人士一樣,在這裡第一次見到雷先生。在這裡,雷先生看到新一代的台灣人正踏著自己當年努力的足跡前進。五個月後(1979. 3. 7),雷震在榮總病逝。他沒有看到「美麗島事件」,也沒有來得及看到他播下的種子在這塊他後半輩子生活、受難的土地上發芽滋長。


        我們坐的遊覽車在西螺休息站短暫停留休息,很巧遇到張俊宏和許榮淑開車要去高雄參加,也在這裡停留,我跟富忠倆人就換搭乘他們的車一齊南下。到了高雄服務處,高雄服務處的工作人員忙碌著準備晚會活動的工作,因為我平常的工作不是負責組織宣傳這方面,而且是臨時下來參加的,所以在旁邊也不太幫得上忙。


        我們上去二樓,那裡,過去中泰賓館事件中曾穿梭國民黨與黨外間溝通協調的政大教授黃越欽正在勸美麗島這邊的人不要遊行啦,不然可能會怎樣怎樣……,好像是勸他們移到哪裡[去辦],是在一個室內還是哪裡?那時情勢有點劍拔弩張,黃越欽的姿態也不敢斷然說你們就不要辦了,他只是一直勸說,你們就換到哪裡啦,若是換到哪裡就會准啦。好像國民黨的底線是希望我們到室內辦,不要在室外辦。因我沒參與,具體的不是很清楚。因前一晚鼓山的事,雜誌社這邊的人都很激憤,不能接受黃的勸說,蔡有全還很兇地轟黃越欽,要他走。後來才知道黃是受命來溝通的,已經到了一陣子。                 


        不久,黃信介在南區警備司令部司令常持琇陪同下到達。常持琇是到火車站接黃信介的,答應黃信介可以演講,但不能遊行、不能持火把,他在樓下還遭到有人要攻擊他,他就調頭走掉了。施明德、姚嘉文等向黃信介報告說鎮暴部隊已封鎖會場,可以演講的承諾可信嗎?這時樓下聚集的群眾已經有點按奈不住,正在整隊要前往演講會場了,黃信介要求熄掉火把,但起不了作用,身披三色彩帶、手持火把的遊行隊伍在前導車的引導下從服務處前走出去。


        高雄的地理環境我不熟,也不知道遊行的路線怎麼規劃,更不知道姚嘉文施明德他們臨時改變了演講地點的規劃,因此就一直跟著隊伍走,但因要寫報導,所以有時會在隊伍前後跑來跑去。不久隊伍到了大圓環(新興分局前,就是現在的高雄捷運美麗島站)停下來,準備要在這裡演講,因為原先預定要辦演講的扶輪公園已被封鎖。陸陸續續有人在宣傳車上演講,但這時在圓環外圍的鎮暴部隊卻陸續圍過來,幾乎等於把圓環邊的幾條道路封起來,而且包圍圈慢慢在進逼縮小,鎮暴部隊後方也出現碩大的鎮暴瓦斯車。群眾的不安與激憤開始瀰漫,姚嘉文、施明德向群眾宣布要進圓環邊的新興分局跟他們談判,要求撤掉封鎖。


        這時,原定舉辦演講的扶輪公園那邊聚集的群眾,聽到大圓環這邊被鎮暴部隊包圍,開始向這裡移動,但圓環四周的路口幾乎已經被封鎖。原先的遊行隊伍被困在圓環,群眾激動的對鎮暴部隊指手畫腳,指責他們怎麼可以這樣對待人民,兩邊慢慢形成對峙的狀態。在新興分局附近出現一幅場景,一個女人(林玉祝)跪在那裡,背對鎮暴部隊,面向群眾,哭求群眾散去。這個場景我印象很深,後來國民黨拿來大作宣傳。


       突然,有群眾發現新興分局邊的巨型鎮暴瓦斯車冒出白色的煙霧,並且打開強烈的探照燈,有人高叫,放瓦斯了!群眾開始騷動,朝另一方向跑,這時施、姚等人從分局出來,群眾已經在移動了。群眾散逸的方向是新興分局另一側的中正四路。這方向跟噴煙的瓦斯車所在的中正三路剛好相背。在圓環與中正四路口前面一點,有憲兵擋住,群眾要衝過去,在這裡群眾跟憲兵發生第一波衝突。後來,群眾衝散了憲兵,人群往中正四路背向圓環的方向散。周平德他們好幾個人都說,在這裡及附近的瑞源路都看到一些黨外人士從不認識的人,拿著木棍追打被衝散的憲兵。後來傳說這是當時的市長王玉雲動員黑社會的人幹的,這在高雄當地流傳很廣。


        有意思的是,這一段事實,高雄在地主要報紙《台灣時報》在十三日有清楚的報導,說治安單位查出,事件當天在現場製造暴亂的是從外地雇用的職業打手,還描述他們事先躲在美麗島服務處不遠的鳳凰橋餐廳內,當遊行隊伍從中正四路轉向瑞源路後,他們即持木棍加入遊行行列,以此影射事件是有預謀的。有人從餐廳持木棍混入遊行行列,並對憲兵施暴,是當時很多人親眼所見,都疑惑這些人是從哪裡來的。報導似乎要影射這是黨外的預謀。但報導接著又說,「治安單位查出,高雄地區的黑社會份子,在十日晚間扮演了救人、阻擾滋事的正面角色,才使受傷人數降到最低。他們受高市刑大大隊長施淵源之邀請,混入群眾中協助警方執行任務,施大隊長表示將在日後他們『有事』時予以功過相補。」這就有蹊蹺了!


        二十年後,當時警總南警部司令常持琇接受訪問時,道出了當年的祕辛。他說當時的市長王玉雲有一批黑社會的人可以運用,前述施姓大隊長組織了七、八十人的黑社會流氓,在瑞源路附近集合,準備好。王跟他在指揮中心的市警局,他跟王說,「沒有你的事,你回去吧」。王回去後從家裡打電話指示施姓隊長開始動手。施向常報告,說市長指示要動手。常持琇說他壓制施某不能動:「你千萬不能動,用不著你。我的憲兵要動的話,我可以下命令,我用不著你動!你要動,我就找你。」他還強調,當時那些流氓都是聽施某的。


        對此,二十年後,王玉雲接受訪問也有說法。他說事件後第二天「回台北」,「繼續參加」國民黨的四中全會,「開會中蔣經國反而都沒找我;他如當面責備我,反而比較不要緊,因為我還有辯解的餘地。」大概當時各方都把黑道施暴的責任甩給他,所以他這樣辯解。接著,他發現應該是指定中常委沒他的份,他很知趣,「我知道差不多要走了」。接著他又辯解,「若說我叫黑道去打人,難道我就避得過嗎?」他「後見之明」地認為,高雄事件的街頭衝突,事實上是「壓得太厲害,反彈就更厲害」。自我辯解之意不言而喻,反身再把責任全往當年的侍從主身上推。至於那段找黑道的報導,他不敢否認,但裝傻:「這部份施大隊長沒有跟我說得那麼詳細。」


        王玉雲運用黑道力量,糾集流氓,是他自作主張?還是受命?現有文獻不足。照常持琇的說法,好像是王自作主張,而他壓制這作法,先叫市長離開指揮中心,說這裡沒你的事,繼而壓制市刑大大隊長,不准他動。並且替王緩頰,說他不認為被打的憲兵是那些流氓打的,因為王是市長,對治安有責任,所以不會找人去打憲兵,然後加上自己的論斷:「我想他不可能有這個頭腦做個苦肉計」。問題是,確實有黑道的糾集,常司令也說他下了不能動的命令,但那些被施大隊長糾集的流氓還是動了。常持琇的說詞,撇清的鑿痕不是很清楚嗎?(關於常持琇、王玉雲的訪問,分別參見新台灣研究基金會「美麗島事件口述歷史編輯小組」編《暴力與詩歌 ── 高雄事件與美麗島大審》, pp.106 - 107, pp.163 -164時報文化出版公司,1999



             

        從美台斷交以來,國民黨一再運用法西斯暴力手法對付黨外陣營,如果國民黨再一次用類似手法對付反對力量並不讓人意外,讓人意外的是竟然動用了本土的暗黑力量,要「協助警方執行任務」。一年來,美麗島人不斷呼籲,要國民黨人抗拒軍事特務統治的壓力與誘惑,警告國民黨如果國民黨不抗拒這誘惑與壓力,採行反民主的軍事特務統治,國民黨將永無回頭之路,會遭到立即而激烈的反抗。後來的歷史發展多少印證了我們的憂慮與警告。我們料想不到的是,除了軍事特務統治力量外,國民黨還試圖以社會最暗黑的力量來捍衛政權。當年現場的情景,以及當時現場高層指揮官事後的回憶,給那個時代的精神狀態留下清楚的印記。


        圓環衝破封鎖時,最前頭怎麼衝的我沒看到,我在指揮車後方三、四十公尺的人群中,跟著人群就這樣衝過去了。那時候我心裡一個很奇特的感覺:一個不一樣的歷史開始了。那是一種歷史的感覺。這感覺很強烈,到現在還記得。隔天天亮時我回到台北,第一個去找住我樓下的唐文標,跟他講這個感覺,我說,衝過去那時候,很興奮,感覺就是一個歷史的開始。他驚奇的說:哎呀,真的沒有經歷過!語氣帶點沒身歷其境的遺憾!


        人群回到服務處前,情緒高昂的群眾不願散去,於是,陸續有人上宣傳車演講,我有時在樓下看看,有時到樓上幫張美貞(俊宏妹妹)接電話,她正透過國際長途電話向台灣同鄉轉播現場的狀況。幾年前美國同鄉在紐約設了「台灣之音」,以電話錄音播放台灣同鄉的訊息,美貞當晚就是擔負了向美國同鄉播報事件現場的重任。


        本來演講平和地進行 ,鎮暴部隊也圍過來,並且施放催淚瓦斯、開啟強烈的探照燈,引發群眾合力拔起馬路上的鐵條欄杆當自衛武器,與憲警來來去去發生幾波衝突,演講也草草結束,沒有人留在宣傳車上了,剩下一些群眾還在跟憲警游擊式地衝突,憲警驅離時群眾就散開,部隊一過去,群眾又再回來,直到深夜人群才逐漸散去。


        這時美貞他們還在樓上處理善後,我說我要回台北。當時情況很亂,我不敢坐計程車,因為狀況不明,整個高雄對我好像變得更陌生,四周是友是敵也不知道,我想若是坐計程車被載走,載去哪裡你都不知道,就用走的走到火車站,搭野雞車回台北。當時的心理,是既興奮又恐懼,一方面覺得幹了這樁事心裡很興奮,但另一方面又不清楚會不會抓人。上了車很累,一覺睡到台北。記得到台北時天已亮,不可知的一天迎接著我們!一個不可知的未來也迎接著台灣!


        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花園新城家裡,上樓時先經過唐文標家,我敲了門進去跟他講在高雄發生的事情,描述了看到的現場情景,講群眾衝過憲兵封鎖那一刻。講得有點興奮,說當時我腦海中浮起一則幼時的記憶。小時候祖母會講一些她們生活的故事,如戰爭時躲警報的情形(按:指二戰後期躲美軍轟炸台灣),如隨媽祖進香之類的生活故事。日治時期西螺大橋還沒建好,從彰化溪州這邊要到西螺以南的地方要搭竹筏或水淺時涉溪而過。據祖母說,當時媽祖進香,信眾抬著神輿「蹽溪」,要蹽過時,指揮的人揮舞著媽祖的「令旗」高喊「過啊!過啊!」,她說,很神奇,水會分開,信眾就跟在神輿後面在「過啊!過啊!」聲中蜂擁而過。這個故事真實性多大、有過幾次,不重要,重要的是,祖母講這些故事時充滿宗教性的虔誠。他們相信。長大以後讀《舊約》,〈出埃及記〉裡也有類似的故事,「摩西向海伸杖,耶和華便用大東風使海水一夜退去,水便分開,海就成了乾地。 以色列人下海中走乾地,水在他們的左右作了牆垣」。這是信仰的意志吧!那一天晚上衝過憲兵的封鎖,那種奇特的感覺就是祖母描述的「過啊!過啊!」的感覺。「什麼是反抗者?一個說『不』的人。」卡繆這麼說。那一晚,我們對國民黨的法西斯力量說「不」!


        聊了一陣,上樓睡覺。醒來已是下午,當時沒有立刻會抓人的感覺,就算會抓人,也只能面對,二個月前不就給香燕寫了告別信了嗎?我去了永康街剛搬好的編輯部。這裡傢俱等都已經搬來了,但還沒有正式在這裡作業。我如常處理一些稿子。這時林濁水的太太陳雲端跑來,說她看到高雄的新聞,想辭去國中教職來這裡當雜誌社編輯,我勸她再考慮,國民黨會不會抓人、以後會怎樣都還不知道。


        到了晚上,去黃信介家,張富忠、姚嘉文等人都在,七嘴八舌地討論在高雄發生的事情,有人認為這件事情已經惹毛國民黨,過不久應該會開始抓人,並展開一連串的抹黑。過不久,康寧祥咚咚咚踩著信介家木樓梯上二樓來,姚嘉文用臺語嘀咕:「狩獵協會在開會,養鳥協會的人來幹什麼?」他們講起話來當然不投機,老康很快就走了。當時黨外很多人還是很天真的樂觀,以為溝通可以轉圜,但張俊宏、施明德等一些人都感到事情很難轉圜。當時國民黨正在陽明山開十一大四中全會,蔣經國在會上說,會對那些受傷的人給他們一個交代。殺伐聲浪已起。我們決定12日在總部召開記者會,對整個事情做一個交代。會中發表了兩份文件,一份是《國際人權日事件備忘錄》,是美麗島版本的事件經過;另一份是《美麗島雜誌社為國際人權日事件告全國同胞書》,說明了我們的立場。



                                    (部份)



        這兩份文件是當晚深夜一些人在台南飯店會合後彙整草擬的,在記者會前再作一些增補。在台南我沒參加,在台北記得有提一些修正意見,像《告全國同胞書》最後再次強調創刊社論中一再強調的主題,要當局克制軍事統治的壓力與誘惑,否則「將立即遭到人民強有力的抵抗」,並強調「我們相信唯有和平與冷靜的方法才能確保台灣的和平與安定」,記得是我加上去的。


        記者會很沈重,大家心裡有數,接著會發生什麼事,一年多的抗爭,將是句點還是逗點,沒有人知道。但在這一刻,我們還是一個「反抗者」,一個說「不」的人。繫獄四年後出獄,我看到一些留下來的舊資料,在風聲鶴唳的肅殺時刻,當時的新聞局長宋楚瑜高調的說,美麗島是「低估群眾,錯估政府,高估自己」。那一刻,他的話也許是「對」的,國民黨鎮壓了美麗島。但沒過很久,歷史證明,這句話也適用於國民黨權力集團。國民黨權力集團「低估人民,錯估社會,高估自己」。歷史不是這樣走過來的嗎?(未完明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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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2月 10, 2020

 四十一年前那個寒冷的冬天(一)

這一、兩年來,美中關係驚濤駭浪。我們不是觀濤者,浪濤深深影響著我們。四十二年前,我們就經歷另一次的驚濤駭浪。1978年12月15日(台北時間16日上午10時),美國總統卡特宣布跟台北斷交,並與北京建交。那是一個戰略秩序的 paradigm shift。這更大、更重地衝擊了正在發生變化的台灣社會。美麗島事件就是一個標誌。

今年 7 月,國家人權館出版了 5 本政治受難者的訪問記錄。其中一本《走過白色幽曖:1960、1970年代政治案件訪問記錄》,收錄一篇2015年薛化元教授訪問我的紀錄,大致勾勒了我對1970年代末那段經歷的回憶。適逢美麗島事件41週年,我把訪問記錄中美麗島事件的部份,摘錄分段貼在這裡存念。(這裡順便說明一下,我們同案難友姚嘉文律師一直強調「美麗島事件」與「高雄事件」的分別,前者是指1978年蔣經國下令終止選舉,直至美麗島大審結束,一年多黨外力量與台灣社會之民主抗爭的統稱;後者是指1979年12月9日姚國建等黨外工作人員開宣傳車在街頭宣傳第二天人權日活動,在鼓山受到警方阻擋壓制,到第二天人權日集會以及軍警民劇烈衝突,到12月13日及其後的大逮捕。後者是前者的一部分。我同意這種分法,本文也依此敘述。)



高雄事件發生前的氛圍


        在各地支持群眾期待關切的壓力下,編輯部同仁日以繼夜工作,我們終於在 8 月下旬出刊了一本厚達 96 頁,文字量超過 15 萬字的創刊號。一出刊,反應就非常熱烈,不但銷路超乎我們自己的預期,對內容的反應也很鼓舞我們,來稿的、寄資料來的,提供意見的,從各地(包括海外)寄到編輯部,以致不得不每期增加篇幅,到第四期已增加到128頁了。本來我們自己也說不準會有多少銷路,就拿早《美麗島》兩個多月出刊之《八十年代》的銷量作參考。那時聽說《八十年代》大概銷了兩萬本,所以《美麗島》最早決定印三萬五。沒想到一下子就賣完了,好幾次加印都供不應求,到第二期出刊前,創刊號已衝破七萬本,此後的幾期都一期比一期多,到第四期已衝破十萬份,甚至有說到十三、四萬份的。後來因大逮捕,實際是多少也不很清楚了,但熱銷的情形在政論雜誌中恐怕是創記錄的。


        就像前面講的,這不是純辦雜誌,這是承繼日本殖民時期台灣先賢透過雜誌傳達政治覺醒、政治反抗的運動刊物。所以國民黨當局也採取比對付異議雜誌更大的陣仗準備對付《美麗島》。從前一年底美台斷交、停止選舉、逮捕余登發、橋頭示威遊行、許信良被停職、黨外藉為他辦生日餐會集結、軍隊以演習為名闖入省議會……,政治氣氛沒有鬆弛過。美麗島創刊後,反應熱烈,社方準備在敦化北路中泰賓館辦創刊酒會,那一天除了全台黨外人士聚集外,場外也聚集了以《疾風》為首的所謂「反共義士」和「愛國主義人士」,向黨外人士示威。他們高喊「吊死黃信介」,「不消滅黨外人士不罷休」等口號,並向賓館內正在舉行酒會的黨外人士投擲石塊、電池等危險物品,幾乎釀成流血事件。此即所謂「中泰賓館事件」。這預示著右派法西斯力量已經蠢蠢欲動。果然,日後對雜誌社的暴力挑釁,逐漸升高,黃信介住家、高雄市服務處、屏東服務處等地相繼遭到成群之年輕人持械暴力攻擊。張力持續升高,鼓山事件後第二天終於在爆發了高雄事件。


        在這一緊張的高壓環境中,雜誌社還是人來人往,編輯部一樣忙碌,除了低調約稿、組稿外,大型的座談會一場一場的規劃、舉辦,而且參與的不只是黨外人士,還包括有名的學者、國民黨官方人士。如中泰賓館事件後第二天,就按原先規劃,針對稍早內政部制定的《選罷法草案》舉辦座談會,邀請時任國民黨組工會副主任的朱堅章教授,以及薄慶玖、黃越欽、胡佛、李鴻禧等重量級學者,雜誌社這邊除提出姚嘉文、張德銘、林義雄草擬的「黨外版草案」(第二期的另刊副冊),並由黃信介等四十餘人出席,可說精銳盡出,展現在野力量以理性對話推動民主化的努力。幾十年後回顧,對照前一天中泰賓館的暴戾氛圍,也折射了當時臺灣走向民主化過程中的艱辛曲折。


        像這樣的大型座談,陸續又在台北、高雄、屏東舉辦了中小企業、勞工問題、養豬問題,都是針對當時具體發生的現實問題,或國民黨獨斷政策下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問題,提出黨外不同的聲音,透過雜誌傳播出去。


        在這忙碌的工作中,編輯部所在的「黨外總部」儼然是訊息傳播中心,許多訊息在這裡不同範圍地流傳。大約第二期出版後,傳出國民黨要抓人的訊息,要抓的是施明德和我,當時的傳言是說,國民黨的相關單位認為,這個集團在各地的串連組織主要是由施明德在操作,而雜誌的編輯事務基本上是由我在處理,所以,把這兩個人抓起來,一方面因只抓兩個人,反彈力道比較不會那麼大,而實際負責內外工作的兩人抓起來,黨外運動就會受到相當的挫折。這種「敏感」的訊息並不是第一次,但這一次據說比較可靠。我記得很清楚,跟國民黨那邊訊息比較靈通的老康,叫范巽綠拿了點錢來給我,是我離開《八十年代》後繼續把還沒完成之《自由中國》選集編完的編輯費。這也間接暗示了情勢的緊張。


        在那風聲鶴唳聲中,我把自己關在房裡,給我太太唐香燕寫了一封大約七百字的信。我告訴她:


       「如果我出事,不要哭,勇敢地站起來,眼淚感動不了上帝!」

       「人,應該站著生活。當這世界上有那麼多的人屈辱地在地上爬

           行著生活,我們沒有哭的權利!」


交代了一些事後,我要她:


       「代我安慰爸爸,燒一柱香在媽媽靈前,告訴他們:我沒有辱沒

           他們!我光明地努力做個『人』!」


我告訴她,我深深愛著她,我鄭重地承諾:我會回來!


        這短函寫在三頁比 A4 小一點,左下角印有「美麗島」的專用稿紙上。落款這樣寫:


       「忠信    寫於美麗島辦公室時六十八年十月十七日下午六點鐘」


我把信交給田秋堇,告訴她,如果我出事,交給香燕。當時在總部的人大概都聽到這傳言,所以,秋堇接過信,默默收起來。無言。只能無言。那情景,我到現在都還記得。結果,也不曉得發生了變化還是怎樣,一天一天過去,我繼續編第三期、第四期,以及未完成的第五期。


        將近兩個月後,高雄事件發生,緊接著全台大逮捕,秋堇這不情願的「郵差」不得不遞出了這提早寫下的信柬。這短柬原件,歷劫後幸運地一直留在我家。賭物思昔,不勝唏噓!(未完明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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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10月 02, 2020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 讀《異見的自由 》


    

      上個世紀七○年代,在這塊土地上開始出現政治自由化的氛圍。漫長的冬天就要過去,春天就要來臨。一九七八年底,美麗島事件前一年,美國與台灣斷交,蔣經國下令中止正在進行的選舉,政治氣氛詭譎不安。隔年春,我和周渝、賀端藩向康寧祥主持的「八十年代出版社」提議編《自由中國選集》,把五○年代台灣民主運動史上最重要的陣地《自由中國》雜誌中的政論,分類選編出版,以強化相關論述。當時,二十年前《自由中國》批判、挑戰國民黨專制統治的許多問題,仍然還是現實政治上最大的糾結。我們選了四個當時亟待解決的問題:「地方自治與選舉」、「司法獨立」、「言論自由」和「反對黨問題」。

      在《言論自由》一書的「編者的話」中,我像認真的學生記誦著近代西方哲人的話語,寫道:「何謂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意指任何人可以說出、寫出或印出自己心中所想的」;「如果人民不能經由說服或認識的進步而改變其意見,那麼,以『多數決定』為精神的民主政制將無價值可言。說服或認識的     進步即意味著討論的重要。因此,言論自由、討論自由與民主政制密切不可分,沒有言論自由、討論自由,我們無法想像民主政制如何建立」。




 八十年代出版社出版,1979。


      在當時,這些當然只能是「期望話語」,沒有多少現實的著落點,頂多是對蔣家獨裁政權進行言論挑戰時的價值性支撐。中國的傳統政治文化中,上述意義的「言論自由」是不存在的。在前現代的皇權社會中,固然有所謂「士人清議」的傳統、有察納雅言的「美好傳說」,然而,一直到明末清初黃宗羲著《明夷待防錄》(這書跟下文提到的彌爾頓《論出版自由》性質類似,大致是政論性的說帖,前者比後者晚十八年),一代儒者悲願,倡言三代聖王「治天下之具,皆出於學校」;「天子不敢自為非是,而公其非是於學校」。也就是強調「輿論」的重要。然而,「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於朝廷。天子榮之,則羣趨以為是;天子辱之,則羣擿以為非。」也就是現實的歷史是一言堂。縱使有「東漢太學三萬人,危言深論」,也是極少數。換言之,所謂「清議」、「公其非是」之類的「三代遺風」,往往只是說說的「期望話語」罷了,現實上大多不是那麼回事。儒家的政治理想至此而窮。

      有清一代,文字獄酷烈,當然談不上言論自由。及至清季,西力東漸,國勢陵夷,魏源、馮桂芬、康梁、嚴復、孫文等倡洋務西學,乃至維新革命之論,主張廣開言路、行民主之政。然而,戊戌之變後,西太后下旨,謂「莠言亂政,最為生民之害,前經降旨將官報局時務報一律停止。近聞天津、上海仍復報館林立,肆口逞說。著各該督撫飭屬認真查禁,從嚴懲辦,以息邪說,而靖人心。」傳統意義的言路都無路,遑論現代意義的言論自由!


      

      民國肇建,這種情況沒有大改變。在有言論自由的法治國家,是沒有所謂出版執照的,出版自由不過是將「凡人除確已證明違法外不受刑罰」這一法治原則應用於出版事業。因此,另立《出版法》以限制言論自由,是畫蛇添足。北伐後,高舉國民革命大旗的國民政府,基本上仍禁錮言路,於一九三〇年頒《出版法》,其後又幾度修正,在重要關鍵上,仍沿襲過去之精神,其脈絡直如繼承西太后「從嚴懲辦,以息邪說,而靖人心」之論,對書報雜誌等出版物之管制、新聞檢查等,異常嚴酷、苛刻。一九四五年國民黨政權接收台灣後,在中國大陸那一套羅網深密的法令規章、管制措施也都漸次移植到台灣。

      一九四九年,蔣介石在內戰中敗退來台,風雨飄搖。為鞏固其統治,發戒嚴令。次年韓戰爆發,東西陣營對峙之局初定,蔣政權獲得喘息機遇,遂在台灣開始建構以軍事戒嚴為基礎的「黨國體制」。在此體制下,出版自由、新聞自由等被層層剝奪,飽受壓制,「異見」幾無容身之處。

      一九五二年,蔣政權第四度修訂此前的《出版法》,並以行政命令頒布逾越母法的《出版法施行細則》,肆無忌憚砍殺言論出版自由。其中最關鍵的是政府可以禁止人民辦新雜誌和新報紙,「報禁」由此而來;其次是行政官署得兼操司法權,「查禁」不滿意的雜誌報紙,將之封閉一年、甚至更久。這一行政官署得以對報章雜誌「封門」的「行政命令」,更在一九五八年第五度修訂《出版法》時,被賦予法律地位。對比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明白規定「國會不得制訂法律剝奪人民言論或新聞之自由」,兩者之立法精神不可以道里計,簡直是背道而馳。

        《出版法》是蔣政權在台灣管制言論出版自由最重要的法律,在其周邊攀爬著許多葛藤,織成深密之管制羅網。國史館前幾年編了一部《戰後台灣民主運動史料彙編》十二大冊,其中有關「言論自由」四冊、「新聞自由」兩冊,六巨冊篇幅近五千頁。內容主要是各類政府公文書,以及當時報章之相關報導。絕大部分是要禁哪一本書、要管制什麼等的法規、政策、行政措施。


這史料集關於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部份共六冊,近五千頁。

      如果去看這些管制的具體內容,從一些細微的地方,可以感受到當時黨國體制羅網之深密、之無所不管。那些汗牛充棟之公文書,記錄成批成批查禁的書、歌曲,要求下屬執行單位取締封存禁閱。其中有趣的情形不少,如省警務處奉保安司令部令,要各地警察局取締文具店出售之有彩色的孫中山遺像及蔣介石肖像,因國防部曾下令,各機關懸掛之遺像、肖像,應「一律為黑灰色照片,以資劃一」,所以有彩色的違反規定。

      省教育廳在一九五一年有一則「代電」,指正中書局出版之高中英語第五冊第四課「應予停授」。原因是該課文「作者宋慶齡已附匪,且課文內容有反動言論」,所以要求書局重編送審,各校對該課文應停授。有意思的是,正中書局是國民黨黨營事業,宋慶齡是孫中山夫人、蔣宋美齡之姊(也就是蔣介石之大姨子),因政治認同傾向北京,所以她寫的要禁掉。真是「大義滅親」。類似的,有更多人只因留在大陸(不管什麼原因)就都是「附匪」,著譯作品不管內容是什麼,通通查禁。瀏覽一件又一件之查禁命令,怵目驚心,有如古時之焚書。

      除了構築上述制度面的管制網之外,思想檢查則是另一面。從接收台灣之初要消弭台人「在文化思想上,中敵(日)人遺毒甚深」,到全面敗退後要「實施反共教育,肅清反動思想之傳播」,不僅大規模查緝圖書,相關言論也受到放大般的檢查。這裡舉一典型的例子。《自由中國》本來是要結合自由知識分子,建立「對抗共黨勢力」之思想與政治的陣地,來對抗共產中國,因而也受到蔣的支持。但隨著蔣政權在韓戰後穩固下來,《自由中國》提倡的自由、民主,變成了不協音。兩者的關係發生了變化。

        一九五一年,《自由中國》刊登一篇社論〈政府不可誘民入罪〉,針對彭孟緝的保安司令部一些作為提出批評,指「政府有計畫而大規模的誘人入罪,至少是政府中某機關辦事人員誘人入罪」,目的是高額查緝獎金。文章刊出後壓力紛至沓來,保安司令部更準備抓人,但因當時是省主席吳國楨兼任司令,退回公文而使事情沒有惡化,但《自由中國》也被迫於次期刊出一篇社論加以「申述、解釋」。過了兩個月,在美國的胡適為了抗議軍事機關干涉言論自由,辭去發行人之職,並在公開刊登在雜誌的信上說:「我因此細想,《自由中國》不能有言論自由,不能用負責的態度批評實際政治,這是台灣政治的最大恥辱。」這是《自由中國》與權力當局摩擦加大的開始。


                1951年6月1日這篇社論承受重大壓力、受干涉,是當年思想言論受審查的一個切片,反應時局的病理


      這例子是一個切片,反映當時時局的病理。一方面,以《自由中國》為中心的知識分子希望能以法治、自由、民主的原則,進行政治改革;另一方面,蔣家藉黨改造的名義,以軍特戒嚴之手段,把權力集中到蔣家,樹立以軍事威權統治為內涵的黨國體制。這兩條路線在不斷摩擦後,逐漸對立,最後鎮壓,雜誌停刊、雷震等人入獄。

        一九六〇年「雷震案」發生後,《自由中國》停刊,次年,李萬居主導之《公論報》在橫受打壓、奪賣之下被迫停刊。台灣的言論出版自由進入低谷期。


    

      接下來的六○年代是一個沉寂過渡的年代。《自由中國》及《公論報》這兩個代表性的言論陣地被摧毀後,台灣社會的言論、特別是政治言論基本上趨於沉寂。這階段的代表性言論陣地是《文星》。創刊於一九五七年的《文星》,原來的編輯方針是「文學的、藝術的、生活的」,兩年後改為「思想的、生活的、藝術的」,有一點想要疏離於現實政治的意味。但就如上面提到之史料所反映出來的,這是一個思想禁錮的時代,主調是「肅清反動思想之傳播」,所以你要碰觸「思想的」,那就會跟體制周密完備之「思想檢察控制機制」有緊張關係。果然,從一九六一年爆發「中西文化論戰」,到第二年李敖接掌編務,《文星》的編輯方向更加注重「思想性」與批判性,激發為期不長的言論活躍期,但跟「思想檢察機制」的緊張也更加繃緊。到了一九六五年底,《文星》也被查禁了。

      接著這段沉寂過渡的年代,七○年代可說是一個驚蟄競飛的年代。思想言論、社會政治各方面都好像冬天要過了,蟲兒要甦醒了。這主要是跟外在環境的變化有關。美、中各自為了對付蘇聯,開始有限度的戰略合作,結果是美國的對華政策改採「接觸政策」,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排蔣納中、尼克森訪中……,台灣出現重大外交危機。外交危機加上內部發展的問題,使過去被壓下來的,一些跟台灣這塊土地相關連的意識浮上來。

      一個比過去都更蓬勃的言論活期出現了。

      從七○年代一開始,伴隨著保釣運動、二七五八號決議等內外挑戰,台大校園的言論蓬勃發展,學生刊物百花齊放,《大學新聞》《法言》《大學論壇》,「言論自由在台大」、「民族主義座談會」、「中央民代應否全面改選」挑動當時權力當局的敏感神經;連結到校園外,關聯著蔣經國全面接班,《大學》雜誌儼然是當時標誌性的言論陣地,「國是諍言」、「國是九論」、「台灣社會力分析」,《自由中國》之後較少見的長篇大論一篇一篇推出,國會全面改選、開放黨禁、開放學生運動、思想文化的控制等當時還很敏感的議題都被拿到檯面上討論。

      一九七二年,蔣經國全面接班,關連著這一權力轉移,由《大學雜誌》主導之青年政治改革運動,在完成其階段性的歷史任務後,編輯部改組,蓬勃的言論生機不再。此時,成員分流,或進入權力體制,或回到校園,部分則結合地方政治反對勢力,開啟言論市場、民主發展的另一個階段。

      一九七五年,《台灣政論》的創刊就是這個標誌。在此之前,像《大學雜誌》這樣的輿論,更多是書生論政。但在黨國體制嚴厲的控制下,這往往空留紙上聲。《台灣政論》則不同,它不只是輿論平台,同時也是參與政治、傳播政論、拓展政治實力的平台、基地。《台灣政論》以後,歷經《夏潮》、《八十年代》、《美麗島》,到美麗島大鎮壓後黨外雜誌全數被掃除,有如寒冷的冬天。接著是,在內外政治形勢變化下,國民黨不得不恢復中斷的選舉,再允許黨外雜誌登記,結果,受難家屬紛紛高票當選,黨外雜誌如雨後春筍出現,《八十年代》《蓬萊島》《深耕》《前進》《自由時代》《新潮流》等等,屢仆屢起,每一種雜誌被查禁就立刻有備胎上場,而且還密集的以週刊發行。總計從一九八〇年到一九八六年突破黨禁,民進黨成立前後,至少有一千餘期的黨外雜誌發行,平均每兩天有一本黨外雜誌被查扣。

      在這種與警總進行壓制與抗爭的角力抗爭中,要求解除戒嚴、平反二二八、獨立建國、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等禁忌議題,浮現成為抗爭主題。 雖然一九八七年七月解除了長達三十八年的戒嚴,廢除了警總得以控制言論出版的「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言論出版自由拓開一個實踐的場域。次年,報禁解除。然而,《懲治叛亂條例》《刑法一百條》等都還存在,一般人仍可能因「意圖」而被控叛亂之罪,言論自由仍受極大威脅。一九八九年,鄭南榕因在雜誌刊登《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被控「涉嫌叛亂」,在一次追捕行動中,在雜誌社的編輯室自焚而犧牲。這是台灣言論自由黎明前夕的悲劇。


      一九九一年,《懲治叛亂條例》廢止,次年,《刑法一百條》修正,言論叛亂入罪的恐怖之門才算基本關上了。至此,「言論自由」等已不再只是「期望話語」了,而是可以正常的在現實實踐中去討論其內涵的基本價值。


1990年代初,以知識界人士為主力的「100行動聯盟」展開包括「廢除刑法100條」 的抗爭, 最後取得一定成果。
言論叛亂入罪之門基本關上了。



    


      經過幾代人的努力,「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這些概念已經成為現代國家的基本價值。一六四四年,在東方大地上,清兵這年入關,建立文字獄酷烈的大清帝國。同一年,英國大文豪、自由思想家彌爾頓(John Milton)在其《論出版自由》中明確指出,說出自己心中所想的,並根據良心做自由的討論,這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他並主張讓一切思想都公開地表達出來,真理會在思想的自由市場上擊敗謬誤。二百年後,約翰.密爾(John S. Mill)在《論自由》一書中進一步發展了這些思想。


彌爾頓在這本於1644年出版的政論小冊子中,強力捍衛言論自由,反對審查制度。


           

      密爾摘引了他同時代德國自由思想家威廉.馮.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論國家行動之限度》書中的一句話,為《論自由》一書的題詞。洪堡在那句被摘引的話中清楚指出「豐富的多樣性發展」有著絕對而根本的重要性。後來的許多討論也都在訴說著這個道理:能自由地思想、自由地討論,「豐富的多樣性發展」才有施展的可能,同時透過自由的討論形成負責任的公共討論,並為民主的政制定下基本守則。


      日本戰後一位政治思想家丸山真男,曾在他一本著作中說「歐洲政治學概論表面上看起來很抽象的記述,其背後實有所謂亙數百年來歐洲政治史的脈絡;即使只是一個命題,大都是在經過現實的行動之中鍛鍊成的。」我在看很多大觀念時往往會想到這句話。「言論自由」這個概念就是。


      曾獲得兩屆普立茲獎的美國資深司法記者與公共知識分子安東尼.路易斯(Anthony Lewis)所著的《異見的自由: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與言論自由的保障》一書,是一本值得向關心這個議題的讀者推薦的書。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關於言論自由的規定很簡短,只有十四個英文單詞: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國會不得制訂法律……剝奪人民言論或新聞之自由。」)。這樣簡短的字句,究竟要怎樣撐起一座作者自豪的美廈:「美國人思其所欲、言其所思的自由,比別國人民都寬廣,在今日又比過去更自由」?




      很顯然,丸山真男的體會用在這裡就很真切了,簡單、抽象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背後是有著貫穿美國兩百多年政治史的歷史脈絡,從極度高壓的法律與政治過往,發展成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堅定不。安東尼.路易斯的詮釋就從政府對言論自由的壓制開始,這時距增修條文第一條通過僅僅七年(一七九一)。他形容這是一則說不盡的故事,至今方興未艾。「增修條文第一條向法官與我們旁人拋出許多深刻的問題。我們究竟希望社會不受管控到什麼程度?自由與秩序之間的界線該如何劃定?『不得制訂法律』限縮言論與新聞自由的要求,真的是絕對的嗎?」(出自本書〈序〉)他讓我們看到美國一代一代的記者、作家、公民勇於挑戰主流權威,讓我們看到勇於任事而又有著創見的法官如何詮釋、運用增修條文第一條造就今日美國這個自由非凡的國家,而且這種對美國立國基本大法不斷的詮釋,還一直沒有停止。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從安東尼.路易斯所描繪的畫卷中,我們可以看到,法律人在保障言論自由、推進言論自由的鬥爭中,起了巨大而積極的作用。由此我們可以回過頭來再看看我們的言論自由。從前文簡單的回顧中,我們看到,在我們的文化傳統中,對言論自由的保障,不管歷史或論述基礎都還很短淺。當彌爾頓出版其推進言論出版史上里程碑式的《論出版自由》時,我們的大儒還只能「明夷待訪」,酷烈的文字大獄還有好幾次,甚至到今天都還未絕跡。即便進入民國,我們很多的法,基本上不是在保護言論自由、出版自由,而是在壓制這些自由。今天我們能有這些自由,很大一部分是結合政治、社會運動衝撞出來的。以早期《自由中國》來說,十一年二十三卷共二六〇期,幾乎就是在槍口下向獨裁軍事政權爭取言論自由的長卷。相對而言,在我們歷史經驗中,比較少像安東尼.路易斯所描述的,無畏的法官用勇氣與智慧打造第一修正案的事蹟,這很不一樣。這裡舉一個例子做反省之資。



當彌爾頓出版其推進言論出版史上里程碑式的《論出版自由》時,
我們的大儒還只能「明夷待訪」,而這已經是傳統儒家在政治思想上走得最遠的了!


      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宣告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前,台灣可說是「動員亂法制」,《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凌駕憲法。從一九四九年大法官會議做出第號解釋,到動終止,四十二年間大法官做了兩百七十七件「憲法解釋」。我瀏覽一下,大概有六件跟言論出版自由比較相關,其中三件是在解釋特定官員能不能兼任新聞雜誌職務之類。比較重要的一件是一九六四年第一〇五號解釋,在解釋《出版法》賦予停刊、吊照之權給官署,是否合憲。在一九五八年《出版法》修法時,這項原來規定在「施行細則」中,被認違背母法且殘害出版自由極大的規定被賦予法律地位。當時,海內外輿論一致斥責,認為已身受重創的言論新聞自由,正式宣告死亡。六年後,當時大法官的解釋是「尚難認為違憲」。


      另兩件是地方議會言論免責保障問題。當時的背景是,《自由中國》及《公論報》在六○年代初被撲殺後,殘存的台籍地方反對派爭取在僅存的地方議會中有一線言論通風孔,但大法官的解釋沒有給這空間。


      簡單來看動員亂時期四十餘年間,大法官會議在不多的解釋案中,有關言論自由的部,更多是在運用憲法第二十三條所謂「所必要者」以達到管制目的,而幾乎不曾創造性拓展憲法第十一條的空間。像路易斯所描述的對《第一修正案》的創造性詮釋,幾如天方夜譚。那個時空下,黨國體制基本上是一體的。


      這種情況到了終止動員戡亂之後,情況好像有了一些變化。終止動迄今廿九年,大法官又解釋了五百一十五件,跟這個主題有關的,儘管比起本書所描繪的長卷,在數量上或品質上都還有相當的落差,但比之動時期,數量與內容上總算比較豐富多樣了。很清楚的,一個掙脫了黨國體制、正在茁壯成長的自由公民社會中,過去被禁錮的許多深刻問題有機會成長了。


      回顧東方世界之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的艱辛歷程與困頓前景,閱讀路易斯這本篇幅不大,但內容極豐富之「增修條文第一條簡史」,給我們相當大的啟發。他書中的一段話,對我們既是鼓舞,也是惕勵: 


法官要兌現增修條文第一條許下的基本承諾,也就是讓美國成為享有言論與新聞自由的國家,也需要時間。時間、創造力與勇氣,缺一不可。怯於任事又缺乏創見的法官,無能造就今日美國這個自由非凡的國家。(出自本書〈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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